新乡工程学院
- 招生代码:6503、6513
1.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。
2.普通类本科录取规则:执行河南省规定的“平行志愿”投档政策。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“专业清”规则分配专业。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听力成绩排序,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。
3.美术类本科录取规则: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,执行河南省规定的“平行志愿”投档规则,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,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排序,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。
4.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:严格执行教育部、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认可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、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,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。